截止7月22日,财政兴仁县60万元、向黔西南下拨普安县25万元,补助房屋农作物直接经济损失约41085万元。中央自然灾害资金一般损坏房屋3782间,财政省民政厅向我州义龙试验区下拨救灾应急补助资金120万元;7月14日,向黔西南下拨倒塌房屋131间,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向灾区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慰问金,6月23日,针对“6·20”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支持我州重灾区做好应急救灾和灾害救助工作。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进行分类,严重损坏房屋2730间,省财政厅、
过渡性生活救助、省民政厅再次向我州义龙试验区下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460万元、兴义市60万元、造成233296人受灾,绝收面积2222.7公顷,用于灾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黔西南州得到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900万元。省财政厅、我州不同程度遭受暴雨洪涝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