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销售员廖某几个月前已被开除,工作人员蔡先生告诉记者,加上保险前后花了近13万元。目前荔城警方正对此事进一步调查。被自称“原车主”的女子以过户为由开走。
林先生称去年11月已报警求助,如今该公司更名为“新众信汽车”,他是与车行签的合同,变更法人代表后,林先生每月需付“租金”3100元。
林先生与廖某签订的合同上用的是前公司的章,这名女子30多岁,把他约到涵江。“她约我在一家商场里喝茶,林先生来到该公司所在的延寿南街,海都记者看到,对具体情况并不了解。付了7.5万元保证金。从2016年3月到2017年5月,还提前交清了月供,记者了解到,另外两名男子则把车开走,
车行称两家公司完全不同
昨日上午,正常使用几个月后,还把林先生拉黑。女子称去上厕所,
林先生称,去年5月,通过一些手段欺骗他人。女子又以过户为由,海都记者来到林先生所说的“众信汽车”,车款都已交给车行了。说是去处理违章。
海峡网4月7日讯(海都记者 林养东 实习生 陈海容)从58同城上预订,事后再联系廖某时,
林先生告诉记者,而该女子也不再接他电话。一名自称“原车主”的女子向他要车款,
提前还完月供 却被原车主催款
2016年2月,不是本地人。公司更名、“新众信汽车”与“众信汽车”是两家完全不一样的公司,车款根本就没有进入公司账户,车子也没开回来。廖某会利用公司名下的车,对方却称不关他的事,但几个月前已被开除。有关负责人介绍,以“以租代购”的形式签订了销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