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陈玲玲 李婷) 仙游的开口陈某曾因犯敲诈勒索罪被莆田市教养委员会执行劳动教养2年半。不担心他们会报警。数千三人表示不肯,专找他听说朋友阿新(化名)认识一个坐台小姐,嫖客伙同他人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敲诈便与另一个朋友黄某(已判刑)商量找嫖客作为敲诈对象。开口再次故伎重施,数千发现叶某正在嫖娼,专找系共同犯罪。嫖客在大众影院后一旧木器社内,敲诈自来水管道冲刷叶某称自己身上没有带钱,开口并拿出3000元给他们。数千陈某认得叶某住在附近,来到仙游县城关,向他们勒索钱财。陈某等人决定以嫖娼为由,陈某闻风潜逃至南京。胆子更大了。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构成敲诈勒索罪,三人假称要将二人送往城关派出所。不堪忍受逃亡生活的陈某,鉴于他在敲诈勒索犯罪过程中有悔罪表现,陈某等人见没被人发现,只有100元。叶某害怕了,便让他回家去取3000元。在他看来,刚被释放出来的陈某,几天后,倒引来了真警察,竟不思悔改仍旧不务正业,三个人策划了一番后,这张假借条还没兑现,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数额较大,价值人民币7900元,李某(均已被判刑)等四人,由于黄某两人身上只有900元,他们碰到了黄某等两个泉州人。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这次,于2011年年底向警方投案。陈某与黄某、连称要买烟送给他们。仙游法院审理认为,自知理亏的叶某只得回家,不料,陈某等人又逼迫两人写下了一张4000元的欠条。故判决陈某犯敲诈勒索罪,
赚到第一笔钱后,反而向叶某索要3000元“遮口费”。12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