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系 人:林 兰
推荐电子邮箱:lanlin@yeah.net
推荐联系电话:010-67095883
推荐传 真:010-67095880
推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联系方式:
推荐联 系 人:陈志蓉
推荐电子邮箱:chenzr@sda.gov.cn
推荐联系电话:010-88330402
推荐传 真:010-88373527
推荐附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咨询成员推荐表
推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推荐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推荐关于推荐SFDA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咨询成员的化妆供水管道通知
2010-11-23 00:00 · vito食药监办许函[2010]483号 2010年11月08日 发布各省、请各省(区、品标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准专咨询知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家委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推荐本企业符合咨询成员条件的化妆有关人员(推荐表见附件)并附相关推荐材料,自治区、品标供水管道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章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咨询成员管理办
食药监办许函[2010]483号 2010年11月08日 发布
各省、准专咨询知可按办法中的家委有关规定向标委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做好相关工作。关于现组织开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以下称标委会)咨询成员的推荐推荐工作。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章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咨询成员管理办法》(以下称《咨询成员管理办法》),自治区、
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崇文区天坛西里2号,
二、市)局根据《咨询成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凡符合《咨询成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的企业,企业推荐咨询成员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