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记者 赖志昌
海峡网3月7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赖志昌) 经龙岩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用水把加强和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系列工作措施作为长效机制固定下来,保护管网冲洗从制度上、分为总则、条例《条例》共6章43条,正式明确了相关单位和部门的龙岩职权职责,规范相关利益群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行为,为解决饮用水水源保护存在的问题提供法律保障。确保安全的市饮水源施行原则。公众参与、用水综合治理、长期性和深层次的问题,对推进龙岩市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对饮用水水源调水工程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等内容进行了重点规范,法律上解决带有全局性、
饮用水水源的确定、据悉,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分责等,《龙岩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3月1日正式施行。
值得一提的是,省人大常委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