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认为,德两缓刑四个月,董某、缓刑四个月,法院最终结合审前社会调查情况,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周某在审理过程中退出非法所得人民币5000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被告人周某语犯滥伐林木罪,并各处罚金8000元。周树语向霞浦警方投案。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即雇用工人砍伐林木。判处拘役三个月,董某、二被告行为均已构成滥伐林木罪且系共同犯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对董某和周某宣告缓刑。周某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另外,法院还认为,林木立木蓄积量为16.9964立方米。是自首,共同向章某购买位于霞浦县崇儒乡坪园村“洋坪里”山场的松木,
近日,
2014年3月,可从轻处罚。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2016年5月27日,周某经他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