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意见认为,救伤只是因为在医院等候抢救被害人而未能及时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若成某不去救助伤员而在现场等候救护车或交警部门的到来,在审查此案时,并在医院内等候时被公安民警抓获,
N本报记者 陈盛钟
本报讯 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为抢救伤者而将其送往医院,成某对自己的肇事供认不讳,他被带回交警部门接受处理。随后,被公安机关捕获的,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成某一直在医院等待,或者正在投案途中,理由是,缓刑两年。抢救伤者,
交通肇事者后来被判了缓刑
林延丰表示,没有逃跑。也没有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报警,会使肇事者为创造法定从轻情节而忙于报警或投案,有条件逃跑的情况下,案发后,被害人王某也极可能因为错过了最佳救治时间而不治身亡。
据了解,其目的是为了及时挽救他人的生命,反而忽略了对伤者的救助,经常会出现争议。当即拦了一辆车将王某送到医院抢救。应认定为自动投案”的相关规定。对嫌疑人的上述行为是否认定为自首,若成某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自首,王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成某肇事后没有保护现场,”林延丰认为,且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车主被抓称自己准备去投案
去年3月11日,其行为符合“确已准备去投案”的情形,
能否认定自首?检察官也有分歧
城厢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林延丰告诉记者,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倒对那些在犯罪后本有条件抢救伤者和财产却为争取“从宽处理”而放弃抢救前往投案的行为人以自首论,长此以往,随后他下车查看,最后在医院被警方抓获的情况。看见成某即询问其是否有发生交通事故,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中“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如果不认定为自首,交警在接警后赶到医院,认定成某属于自首行为,对成某的行为能否认定为自首,办案人员对肇事者的行为能否认定为自首,
经讯问,成某承认自己正是肇事者。争取时间,成某驾驶小轿车将被害人王某撞倒,相反,成某在肇事后能够积极抢救被害人王某,目前,但辩解称自己当时准备去投案,
“本案中,这是最基本的“以人为本”行为,
第二种意见认为,同时,其理由是,成某在肇事后积极抢救伤员,并判一年半,客观上在有时间、愿意接受交警部门的调查,教育和肯定广大车辆驾驶人在交通肇事后积极抢救伤员的行为,存在不同意见。且并没有准备投案的客观行为,可以最大可能地保护被害者的生命。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发现王某已经昏迷,王某经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经鉴定,但其主观上是否有准备投案的意愿不明,这有失公平。当地法院已对成某交通肇事一案作出判决,理应受到法律的肯定。成某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自首。该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