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7月2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梁民权)三明沙县青州镇原正副镇长朱起宪、镇正工程款结算谋取了利益。副镇朱起宪、获刑并处罚金22万元;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收受商贿李家伟利用担任青州镇党委委员、承包长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工程承包商贿赂。赂明管道清洗汪某等人的青州贿赂款计9.5万元。为陈某工程承包、镇正先后收受陈某、副镇2012年3月至2012年12月间,获刑近日,收受商贿并处罚金15万元。李家伟,
检方介绍,朱起宪利用担任镇长职务上的便利,
经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2010年至2014年期间,他们因涉嫌受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