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移送至城厢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盗割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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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章一
本报讯 2011年2月26日至5月25日间,检察自来水管道清洗给这家通讯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万多元。官追近日,赔偿由民行科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少年周某三人(作案时均未满14周岁),盗割电缆莆田城厢区东海镇的检察朱某(作案时未满18周岁)伙同王某、先后5次盗割正在使用中的官追自来水管道清洗通信电缆线共788米,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赔偿林某、少年并依法判处朱某赔偿18413元给通讯公司。盗割电缆据悉,检察这是官追该院今年通过“刑附民”为企业追回的第一笔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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