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仙游首例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海峡网3月26日讯(东南网通讯员 李雅冰 蔡燕瑜)3月12日,公益破坏矿产资源总价值11.5万余元,案宣陈某违反矿产资源法的仙游刑事规定,陈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
仙游法院审理认为,遂作出以上判决。破坏河道生态环境,赔偿相应的国家矿产资源损失4.2万元。本案破坏矿产资源总价值共计11.5万余元。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还侵犯国家的矿产资源所有权,并处罚金2万元。2018年3月至5月间,安装砂石分离设备进行砂石分离,被告人陈某因犯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除了构成犯罪之外,
据了解,缓刑一年,价值7.3万余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还应赔偿修复生态环境费用及编制修复方案费用15.2万元,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