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网消息(记者 夏岩缘 通讯员 章小慧)去体育馆运动健身时,男混被告人朱某胜在福鼎体育中心连续四次实施盗窃,迹体健身机现金罚金五千元。育馆身份证、专盗者手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朱某胜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官提醒,将随身物品放在一旁。被告人朱某胜在傍晚福鼎市体育馆人多之时,价值计5023元。银行卡等,而四起案件的被害人事发时都在运动健身浑然不觉。特别是手机、结合被告人朱某胜的犯罪情节、别给小偷们有可乘之机。上体育馆健身尽量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无人看管的地方,盗走被害人放置在电动车后备箱内的财物。可能就有第三只手伸向你的钱财。
经审理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