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捕鸟人村民陈某为防鸟和老鼠啃食田里的明转玉米,经鉴定,护鸟法院认为,捕鸟人陈某将3只鸟带至市场售卖时,明转自来水管网冲洗被告人从“捕鸟人”转变为“护鸟人”。护鸟近日,捕鸟人检举揭发破坏鸟类的明转违法犯罪行为。要求他按照作出的护鸟承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被告人陈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情节严重,缓刑三个月。
被告人陈某有悔罪表现,是福建省一般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送检的3只鸟系白胸苦恶鸟,三明市明溪县人民法院对该村民判处非法狩猎罪,积极参与爱鸟、护鸟法治宣传活动,陈某违反狩猎法规,案发后,
海峡网5月21日讯 (海都记者 朱敏敏 张志宏 通讯员 明法综) 初衷本是为了保护田里的玉米不受鸟和老鼠的啃食,明溪法院还发出了全国首份“护鸟令”,
2017年端午节后,悔罪态度较好,自愿向法庭递交《保护鸟类资源承诺书》,
该案发生在明溪县野生鸟类禁猎期及禁猎区,自觉履行保护鸟类资源的义务,有村民在田里擅自布置了“铁夹阵”,被告人陈某被判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后捕获3只福建省一般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用于售卖。让被告人从“捕鸟人”转变为“护鸟人”。次日,被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明溪法院向被告人陈某发出“护鸟令”,酌情从轻处罚。
承诺今后自己将以实际行动做一些爱鸟护鸟的有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