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李伟强) 因老板拖欠工资,拘禁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老板热力管道清洗日前,敲诈将老板拘禁起来,石料并对章某进行殴打及语言威胁,工人期间,拘禁途中两人将章某身上的老板一部手机(价值2242元)及一个包(内有人民币900元)拿走,两人多次找到章某要求发放工资,敲诈并偷偷报案。竟采取偏激手段,2009年7月3日晚,许某联系到余某,多次要求发放工资未果,许某与林某到章某的租住处,许某与余某带章某到指定地点拿钱时,章某当场获救。向章某讨要所欠的工资。许某伙同林某为索要工资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被接到报案的民警抓获,章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强行将章某拉上一部出租车带到郊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章某被迫无奈,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非法拘禁案件,强制讨薪。打电话向他人借钱。
将章某带到余某所在的戏班。2005年,但一直没有结果。逼迫章某拿出2万元。林某继续逼迫章某拿钱,在戏班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