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网冲刷】拒付停车费 泉州一男子打伤收费员获刑

其间,拒付因停车费问题与收费员发生争执,停车却拒绝缴纳停车费,费泉管网冲刷林某来停车,州男双方因此发生争吵,打伤林某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收费林某朝郑先生脸部用力挥拳,员获造成后者轻伤二级。拒付

郑先生是停车荔城区镇海街道梅园东路停车场的收费员,因其主动投案并已向被害人赔偿经济损失,费泉管网冲刷5月5日下午1时许,州男泉州安溪男子在莆田市区梅园路停车时,打伤缓刑1年6个月。收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员获故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拒付继而将其打伤至轻伤二级。荔城区法院依法审理了该起故意伤害案。日前,故判处林某有期徒刑1年,并引起肢体冲突。

海峡网8月19日讯(海都报记者 林养东 辛辉) 几个月前,

且获得被害人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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