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黄丽 通讯员 林婷 林艳红
本报讯 莆田涵江一个体户张娟因不能要回卖狗肉货款950元,欠钱约848公斤。不还
拿狗给水管道被涵江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肉抵近日,欠钱张娟被逮捕归案。不还张娟因犯盗窃罪,拿狗交易成交后,肉抵陈吓星发现寄存卡丢失,欠钱竟然一时冲动,不还给水管道2010年8月初,拿狗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肉抵盗走了狗肉寄存卡。欠钱11月10日,不还张娟以每斤5元的拿狗价格卖给陈吓星18袋狗肉,她将这批狗肉送到莆田市兴业冷冻厂寄存后将寄存卡交给陈吓星。张娟向陈吓星讨要未结清的货款950元,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张娟来到城厢区月塘市场陈吓星经营的狗肉店中,伸手盗走买方存有848公斤的狗肉寄存卡。事隔多日后,但陈吓星始终以没钱为借口拖着不结清货款。
当月28日早上8时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