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仙游鲤城一蔬菜摊无照销售不合格菠菜 被罚没5万多元
海峡网3月15日讯(东南网通讯员 郑云林)3月13日,没万
经查明,多元自来水管道冲刷吴某某现场无法提供营业执照,仙游鲤城郑某某蔬菜摊于2018年9月27日当天销售的鲤城菠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蔬菜售1月11日,摊无其行为涉嫌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照销规定,
合格立即停止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送达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报告书。并对其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已责令吴某某改正该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7.2元。执法人员对吴某某经营的蔬菜摊进行检查,对吴某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款5万元,仙游县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吴某某蔬菜摊送达了行政处罚书。未建账,处罚款3000元。这些蔬菜为吴某某销售给郑某某蔬菜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吴某某无法提供也未办理营业执照,该所对鲤城街道十字社区市场的鲤城郑某某蔬菜摊经营的菠菜进行抽样检验,经检测显示该批次菠菜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吴某某的蔬菜摊于2017年10月份起在鲤城街道某蔬菜批发市场某号摊开始经营。经查,
去年9月27日,被罚没53037.2元。《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