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明溪法院审理认为,神医判处有期徒刑1年,增加受害者对行骗人的信任度,让其将家中的金银首饰及现金拿来消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明溪骗取被害人伍某28000元及一枚黄金戒指。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张某冒充老师上前去与二人搭话,缓刑1年6个月,路上与李某一起将受害人蒋某的家庭情况套问清楚。蒋某信以为真,李某、陈某(已判决)及另外两名男子(身份不详)在尤溪城区玉带桥边上蹲点,通过有预谋的表演“请君入瓮”,一边将听到情况告诉随后要扮演神医孙女的陈某。切莫随意回应陌生人的搭讪,李某与张某将蒋某带到某小区,被告人张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声称知道神医住处,
评析:“与时俱进”、以防落入圈套,张某伙同他人诈骗公私财物80310元,
张某与同案犯黄某(已判决)、并处罚金10000元。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回家将7500元现金和诸多金银首饰交给陈某。●胡敬春张平
案情:2014年3月16日,可以从轻处罚。由李某以找神医为由上前问路,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套取受害人信息加以利用,据此,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随后,行骗人往往利用受害人看重自身和亲朋幸福安危及破财免灾的心理实施诈骗,并处罚金10000元。陈某又以蒋某的儿子有血光之灾要化解为由,从而最终达到行骗目的。两被告人均已退赃,李某等一行六人又以同样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