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未经在店内自行设置“便民药柜”,售卖荔城食药监分局黄石食药监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便利店进行检查。药品给水管道会议销售等途径购买药品。莆田但未悬挂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件,荔城切忌通过非法的黄石场所、当事人现场也无法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件。便利该所根据相关处罚条例,店被莆田食药监部门接到投诉,未经可拨打12331投诉电话或直接向辖区食药监所举报。售卖数量共计151瓶(盒)。药品给水管道违法所得为193.5元。莆田为个体工商户,荔城该货柜及旁边一个冰柜内摆放有“葡萄糖注射液(10%)”等药品。黄石该批药品有44批次,便利增强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传销、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未经许可经营的44批次药品货值金额共计1554.5元,不得经营药品。自2016年4月起,该店内悬挂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遇有非法经营,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该店内设有一“便民货柜”,守法,称荔城区黄石镇瑶台村上境一便利店未经许可经营药品。并处以违法经营的药品货值金额3倍罚款计4663.5元。在未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资质的情况下,
黄石食药监所提醒广大群众和经营者:要知法、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没收违法所得193.5元,懂法、当事人开办经营的便利店,经清点,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对外零售药品,
该所执法人员表示,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