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朱程程 吴舟) 身为地方父母官,
两年来,便以村委会的名义打一份报告和开具相应的收款收据,
时间回溯到2004年,
2005年6月,他还将村民上交的4000元超生款占为己有。他以村委会的名义在搬迁户审批表上相应位置填上自己妻子及另外5户村民的名字。乡里为补助群众拆迁而设立了一项名为“造福工程”的补助项目,虚构名目侵吞上级下拨的补助款。他听说争取的“造福工程”补助款已经将钱款下拨到乡,
当年12月底,他再次向乡里申请了5户群众,陈某共争取到了11户共计55口人的补助指标,在更早的2000年,有4万元被他私吞。陈某从所在乡的民政干部处了解到,陈某听说又一批“造福工程”的补助项目开始申请。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