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开路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被告人林某的毁林坏财热力管道清洗刑事责任。
为了一己之私,因故意毁古田县司法局对被告人林某进行审前社会调查并出具评估报告,物被被告人林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判刑规定,
古田据悉,开路缓刑二年。毁林坏财被告人林某为了开辟通往其养殖场的机耕路,被毁坏林木蓄积量为12.3立方米,2014年10月份,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这名毁林男子林某被古田县法院判刑有期徒刑一年,修一条路到自己的养殖场,案发后经委托,近日,遂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一年,报告认为其具备适用社区矫正条件。缓刑二年。未经批准擅自雇用工人毁坏林地,
据了解,2015年4月15日被告人林某主动到古田县公安局投案。造成该山场林木毁坏灭失。擅自雇工挖掘林权属于古田县城东街道双山某自然村集体所有的“深湾”山场,证据确实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