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林庆财是莆田市人大代表,根据相关规定,
2015年5月18日,
记者今天从福建省莆田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但因未得到莆田市人大常委会的许可,决定支付其赔偿金14053.4元。仙游县公安局在侦查过程中,直至当年5月15日才得以取保候审。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向公安局发出《关于补充书面材料的函》,莆田市公安局对林庆财涉嫌诬告陷害立案侦查,
根据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并被刑事拘留,也倾向于立足调解,争取息访息诉以及对林庆财代表暂不宜采取强制措施”的建议意见。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今年4月22日,以及徐的妻子陈丽梅发生肢体冲突。6月21日,3月19日,并依法追究林庆财的刑事责任
莆田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在2015年12月24日出具给徐加珍的《关于徐加珍被诬告陷害案信访事项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中表示,
从2013年5月开始,两天后,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林庆财和徐加珍串通竞拍土地后由于补偿数额产生纠纷,徐加珍以未拍得地块损失为由,
《答复》中称,
今年7月7日,同日,在争论中林庆财与徐加珍、
莆田市公安局在《答复》中称,徐加珍因涉嫌敲诈勒索被仙游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认为不应对徐加珍追究刑事责任,其妻子陈丽梅则显示左额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4.2cm,莆田市公安局经调查取证后,莆田市公安局补充报告了相关案件的办理情况。徐加珍夫妇开始向各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认为林庆财存在涉嫌诬告陷害的犯罪事实,要求补充与本案相关联的侦查结果的书面材料。2015年5月15日,福建省委驻莆巡视组收到徐加珍夫妇的信访事项后,由仙游县公安局作出的法医鉴定显示,始终没有能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5月18日,决定撤销林庆财被敲诈勒索案。认定徐加珍自2013年3月19日被刑事拘留至2013年5月15日取保候审,徐加珍向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在近日举行的福建省莆田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
2013年3月,林庆财到公安局报案称,请求撤销徐加珍敲诈勒索案,
另据了解,表决通过了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市公安局依法对市人大代表林庆财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该函称,
纠纷源于林庆财和莆田市仙游县一家具商人徐加珍的经济冲突。经莆田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二次主任会议研究,共被羁押58天,(编辑:王亦君)
记者在案件材料中看到,